重读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2021-10-28 博客

又听了一遍王德峰老师的解读,再来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又有新的理解。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涉及到西方哲学认识论的根本问题,康德以先验理性回答了休谟问题一,即语言的语法结构中隐含了事物的因果关系。但是康德无法说明先验理性的根源,由此引发了“不可知论”,即人的认识无法切中外部事物的本质,也就是主体无法认识完全外在的客体。这个有点像朱熹的格物,王阳明按照此法格竹子,终于发现格不出竹子包含的“天理”。人认识外部事物依靠的是观察,这种观察不仅是肉眼看,还包括触摸、分解、测量、加工等等所有可能的人的手段,因此认识与其说是对自在的物的本质的认识,倒不如说是对其在人的各种感官(包括直接和借助工具的间接感觉)中的反馈的认识,因此认识活动本身就是实践活动,也是语言中因果关系的来源。而脱离了实践的纯思维的认识,不过是空想,因此是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而客观真理性则转变为对事物的认识在社会实践范围内的正确性。比如说牛顿三大定律在当时的实践水平上是客观真理,而实践发展到微观领域、光速领域之后,则不再适用,于是出现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而一个疑问在于真理在纯粹思维的、逻辑的领域的展开为何能够继承其真理性?比如辩证法、欧几里得几何学、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毛主席讲的粒子无限可分等等。依托公理推导出的定理,为何也能成立呢?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实践的一种理解: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环境的改变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2)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人是类存在物,但类存在物并非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总和具有历史性,包括国家、民族、地区、家族、个体之间、人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所有关系,即人的世界,或环境。 而环境的改变是实践引起的,改变最终体现为社会关系的改变,因为实践也可以被理解为:创生或改变社会关系。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解释世界就是承认世界,发明一种理论来确证世界的合法性。而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目的在于展示世界的发展进程以及导致其发展的根本矛盾,并揭示当下世界的根本矛盾,引导革命的实践来改变世界。 当今的科学分两类,一类是自然科学,一类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是以量化为基础的,为了方便人类对自然界进行资本的改造、控制和掠夺。而社会科学,包括政治学、经济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新闻学等等,既是解释、承认这个世界也是统治这个世界的学问,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意识形态就是构建社会统治的思想基础,包括哲学、宗教、政治经济制度等等,中国古代儒家礼教就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当下最大的问题在于以犹太人为首的国际顶级金融集团在以经济制度、军事、政治、舆论媒体、实体产业、粮食供应等各方面统治西方之后,对中国(世界上最后一个资本不能为所欲为的地方)发起全面的攻击。一旦中国被攻克,世界将陷入欧洲中世纪或中国古封建时代那样漫长的黑暗时期,《1984》将会成为现实,技术的进步会使表里世界的屏障牢不可破。黑暗中唯一的曙光也许是毁灭后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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