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门水库拍卖水有多深?
2025年4月30日,一家注册资本1500万元且采用认缴制、成立仅仅6天的企业,以每年1300万元的价格获得面积约5.6万亩的江西第三大水库南城县洪门水库水面20年承包经营权,相当于每年每亩的承包费不足250元。

成立6天的公司拿下最少3.6亿的大项目,这么荒诞的结果是怎么搞出来的呢?
下面是南城县境内洪门水库水面20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项目大、风险大、决策时间短
以上是我粗略看完公告的直观感受:
项目有多大?不清楚
按起拍价算,20年总租金2.2亿,一年内还要额外投入至少1亿,这就3.2亿了。然后还要按原承包商认可的价格受让全部水产品和固定资产。 那么问题来了,原承包商是谁,水产品和固定资产有哪些,如何估值,大概值多少呢? 这个如果不搞清楚,你敢拍吗?
风险大
致命条款:因政府政策和规划建设需要,出让单位有权提前收回标的,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这是最大的风险,如果你不能影响政府决策,你就不怕钱投进去之后被人摘果子?
决策时间短
拍卖公告4月22号发布,4月30号成交,最多8天时间,要把情况调查清楚、不畏风险果断出手非消息灵通、手眼通天之辈断断是做不到的。
综上,这个大项目真正参与竞拍的恐怕不多。
即使不巧碰到了也没关系,出让单位还有一招:
委托人可以在拍卖前中止、暂缓拍卖,竞买人不得有异议。
也就是说遇到“意外情况”,我可以暂停甚至中止拍卖。
什么是“意外情况”呢?在我安排之外的情况就是意外情况。
于是结果我们看到了:
4月22日,拍卖公司发布洪门水库拍卖公告。
4月24日,刘宇注册江西黎河鲢语智慧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4月30日,江西黎河鲢语智慧农业产业有限公司拍得洪门水库20年经营权。
整个过程表面上合法合规。
可是我只想问南城县农业农村局一句:作为“业主单位”,你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洪门水库位于中国江西省抚州市东南部,坝址位于南城县洪门镇,库区涉及南城、黎川二县,建于抚河支流黎滩河之上,是以发电、防洪为主,兼有灌溉、养殖等功能的大(二)型水库。又称为醉仙湖。
洪门水库是抚河流域第一个综合水利枢纽工程,江西省四大水库之一。1958年7月1日开始施工,1959年9月大坝合龙,1960年4月开始蓄水。1969年6月完成第一台机组安装,7月1日开始并网发电。建设时淹没耕地32400亩,迁移人口269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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